無公害蔬菜生產,在使用生物農藥防治無法控制病蟲時,也可合理使用一定的化學農藥,但必須注意以下四各方面:
,不打預防藥。要調查掌握病蟲發(fā)生規(guī)律,針對病菌、害蟲對藥劑抵抗力薄弱的環(huán)節(jié)適時施藥,既可減少防治次數(shù),又能收到防治效果。絕不能頻繁施用預防藥,三天一小打,七天一大打,雖然病蟲沒有了,而蔬菜也受到了農藥的嚴重污染,還增加了生產成本,得不償失。
第二,改進防治技術。改常規(guī)噴霧施藥法為分塊重點施藥或植株局部施藥,藥量集中,防治病蟲針對性強,效果好,還可節(jié)省用藥量。
第三,選用農藥品種。要選用國家限定的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品種。嚴禁使用劇毒、高殘留農藥。因為這些農藥對人畜毒性極大,易通過口腔、皮膚和呼吸道進入人畜體內引起中毒。
第四,合理用藥。輪換用藥,合理混用。控制用藥次數(shù)、濃度,一般用藥一次,藥量用在下限。遵守間隔期,少15天以上。并加強對蔬菜的檢測,嚴格控制農藥殘留量低于國家標準和對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無污染。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無公害蔬菜生產禁止使用劇毒農藥、高毒、殘效期長、能造成積累中毒的農藥及低毒、殘效期長、能造成積累性中毒的農藥。